| 经营范围:金红石型、锐钛型钛白粉及其付产品、铁系颜料、油漆、工业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1、历史沿革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重庆化工厂。1990年9月,重庆化工厂与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渝改发(92)31号文批准,由重庆化工厂和原中外合资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改组设立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改组后总股本11,056.52万股。1993年5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93]85号批准公开发行和异地上市股票,攀渝钛业于199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3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函[1993]75号批准向社会公众股按10:4比例配售股票,同时以社会公众股为基数向职工内部按10:1比例配售股票,攀渝钛业总股本增至13,000.52万股,其中外资股3,728.26万股,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3,728.26万股,向社会募集个人股本5,544万股。
1999年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3,728.26万股以零对价转让给原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0年原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攀渝钛业7,456.52万股国家股以零价格转让给中国长城,中国长城成为攀渝钛业第一大股东。2001 年9月,攀渝钛业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002年10月,中国长城向攀钢集团转让3,900万股国家股。2003年6月,攀渝钛业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股本后,攀渝钛业总股本为18,720.75万股。2004年7月,中国长城向攀钢集团转让900万股国有股。
2006年7月,攀渝钛业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股份。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攀渝钛业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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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情况
攀渝钛业主要业务为金红石型、锐钛型钛白粉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攀渝钛业是我国最大、生产水平最先进的钛白粉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两套年产1.8万吨硫酸法钛白粉装置,生产能力达3.6万吨/年。2005至2007年攀渝钛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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